街道三級制 嚴打工程延誤

【記者何昀諺報道】電影有三級制,本港街道原來也有三級制。路政署○四年起按路面繁忙程度,把行車街道分級,最繁忙屬「策略性街道」、次之為「敏感街道」,最後為「餘下街道」,在「策略性街道」發生任何影響交通的事件必須獲最優先處理,任何承辦商在「策略性街道」上無理地未能依時完成挖掘工程,需繳付大額罰款,原來香港的街道也分貴賤!

本港有約三千三百條由路政署負責維修的行車道路,該署於○四年開始引入「道路三級制」後,大約每兩年進行一次檢討,期間會諮詢相關部門意見,以便調整名單,最新的檢討最近完成。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全港有一百一十一條主要幹道被劃為「策略性街道」,包括九龍區最繁忙的彌敦道、港島區的干諾道中和新界區的西貢公路等。

此外,有七十條街道被劃作「敏感街道」,包括九龍紅磡的蕪湖街、港島中區畢打街、新界區的源禾路等。「敏感街道」是指一些禁止於日間進行工程的道路,或是在工程前需要提交交通影響評估報告的行車道。其餘未被歸納的路段則屬「餘下街道」。

「策略性街道」日罰萬八元

路政署解釋,將街道分級主要為鼓勵道路挖掘工程能依時完工,任何挖掘工程若延期,承辦商須繳付五百九十元申請延期費用及工程延誤期間每日再付三十二元費用;但若工程是無理地延誤,且會對行車交通造成影響,承辦商則要繳付被稱作延期經濟成本的「罰款」,且「罰款」會按街道分級而幾何級數遞增;「餘下街道」日罰一千五百元、「敏感街道」急升至每日罰七千元、「策略性街道」的罰款額則高達每日一萬八千元。路政署於上個財政年度,收到延期經濟成本合共高達二千四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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