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香港醫生資格審批和專業自治的制度,我們無意建議大幅改動,這固然涉及重大利益的決策,也關乎整個醫療制度的百年傳統。但現時面對嚴重人手短缺,不能不作特別安排。
本欄贊成醫管局輸入合約醫生的建議,主要是它沒有徹底改變醫療系統,只是針對人手短缺作特別安排。這項安排主要是行政方面的措施,而且可收可放,事過境遷,醫管局又可另作安排。
現時的缺口,主要在公營醫療部門,而且不是個別部門的短缺,恰恰是整體的短缺。如果是局部的短缺,拉上補下,吸引私人執業醫生回流不失為一法。問題是,整體的短缺,根本拉無可拉、補無可補,一定要從增加總體供應才可以解決問題。
一直以來,香港的醫生和人口比例偏低,和歐美國家相比,當然比無可比,因為計出來的比例相差數以倍計,就算和新加坡相比,香港也落後一成多。更何況香港近年還有一個結構性的特點,就是愈來愈多內地居民以個人遊身份來港看病,這些外來的額外需求,根本不能反映在醫生和人口的比例上。
正如昨天本欄所分析,香港公營醫療部門的人手是受到兩面夾擊,總量固然不足,私人執業方面又大力挖角。因此,在香港兩所大學未能訓練出足夠的醫生之前,用輸入合約醫生的形式紓解壓力,可謂理所當然。
現時只是以應急的態度來解決醫生荒,而不是徹底更改醫生在港執業資格。誰都知道,對外來醫生的考試是旨在阻攔,而不是在輸入,兩者不可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