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讓年僅歲半兒子化身「頭文字B」,讓稚兒坐在司機大腿上駕車,並拍下BB駕駛片段上載成熱爆網片。警方追查三個月後拘捕該對父母,分別控以危險駕駛和協助及教唆他人危險駕駛兩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提堂。被告夫婦在無律師代表下表示認罪,但裁判官審閱案情後直言案情嚴重,表明會考慮監禁,提議二人找律師代表,案件押後至下周五再訊。
被告分別為任地產經紀的余祖光(卅二歲),以及其妻吳麗華(廿七歲),家庭主婦。余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控罪指他於今年八月一日,在長沙灣海麗邨海麗街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吳則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他人危險駕駛罪,指她於同日在同一地點協助及教唆首被告余祖光在道路上危險駕駛。
沒有聘請律師代表的被告夫婦昨身穿筆挺套裝到庭,當法庭呼叫二人名字時,他們一臉輕鬆走到法官席前。當法庭職員向二人宣讀控罪時,二人先後表示認罪。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詢問兩人為何不找律師代表,是否因經濟問題。余回應,「都有(經濟問題),同埋我都想承擔責任」。
陳官向余續指:「你知唔知道案情嚴重?可能考慮監禁,兩個都係!」余聞言即時面露驚愕,吳亦面色一沉。陳官續說:「今日的案情,我看了發覺相當嚴重,內容亦很長,不知道你們是否有能力消化了案情」,遂再問二人是否想找律師代表,兩名被告終決定徵詢法律意見。陳官最後將兩人表示認罪只作筆錄,未下令正式接納認罪答辯。兩名被告昨應訊後,分別戴上口罩或墨鏡擾攘一番從法院大樓後門離開,但被大批傳媒追訪,情況一度混亂。
據悉,涉案父母於案發日駕駛一輛寶馬車期間拍下片段(見小圖),「頭文字B」當時未足兩歲,片段內容顯示一名坐在司機位的父親,儼如教車師傅般教導坐在他大腿上的稚兒駕車,兒子在父親指令下操控軚盤,期間父親一度鬆開自己雙手,任由孩子獨自操控,母親則在後座拍片助興。片段上載後引起極大回響。警方調查後於今年八月九日在港島一住宅單位拘捕男被告,之後再於同月廿三日拘捕女被告。
案件編號:KTCC582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