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廣州媒體鼓吹把粵港合作重心的南沙發展為消費免稅特區,倣效海南島,內地居民可在區內免稅(關稅、增值稅、消費稅)購買商品,並提議組織香港企業往全球採購質優但價格合理的消費品到南沙銷售。
這樣做法一舉三得:一得是內地居民出境消費可部分改在南沙消費。即使消費的是進口商品,南沙還可提供種種相關服務。二得是南沙得以發展。在免稅區內銷售的進口商品形同展銷,反應好的話,南沙可進一步發展成進口商品批發中心,免稅後批發往全國。三得是香港的創業者和企業有巨大機會全球採購,在南沙銷售,單計珠三角四、五千萬人,每年零售額達到一萬三千多億元人民幣的巨大市場,便可推動香港在內地的另一輪創業潮。此外,這次是憑知識、眼光來創業,而不是靠剝削民工、污染土地。
可惜,如此好事卻未見廣州和南沙採納。若廣州和南沙不用,此舉亦可在香港實行。方法是在香港與深圳之間的原禁區,在羅湖、落馬洲,或其他交通方便點,如沙頭角乃至將來的蓮塘口岸等,開闢消費特區,與中央合作,內地居民到特區不用簽證,不需蓋證,只要特區在香港方向密封,不讓內地居民穿過特區到香港其他地方,便讓他們自出自入,並按香港的免稅、低稅制度隨意消費。
當然,內地居民回內地可能還有一個繳稅因素,需香港與中央合作將之免掉,美其名為CEPA的先行先試創舉,同樣一舉三得,香港可得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