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營海藻食品生意的男子○四年與按摩女郎發展婚外情,○七年分手後男方入稟高院向女方追討拍拖時付出的三百一十多萬元。男方在原審及上訴時均被判敗訴,昨向上訴庭申請許可上訴終審法院。上訴庭接納涉案款項超過一百萬元,上訴人有當然上訴權,准許他上訴終院,但要他先交出兩萬元保證金。
上訴人是年逾六十歲的呂輝烊,答辯人是五十三歲的崔健敏。上訴人一方昨提出兩大理據申請上訴終院,包括上訴人向崔追討的款項約三百萬元,故享有當然上訴權;另外案件涉及公眾利益,認為法庭應澄清長期婚外情關係的「饋贈」是否借款。
上訴庭即時裁決指接納上訴人有當然上訴權,但現時法律就借款方面已相當清晰定義,故並不涉公眾利益。
案件編號:CACV 22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