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漢受聘在灣仔一間劏房照顧流浪貓期間,涉嫌未有為貓隻提供清潔食水、獸醫治療和清潔貓籠,令至少八十隻貓受虐。涉案男子被控四項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相關罪名,昨在東區法院再提訊,暫仍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十一月廿五日再訊,期間准許被告繼續保釋,但下令他暫時不得在港飼養任何動物。
控方透露,涉案動物已被移走,部分已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檢查。控方押後案件以待進一步調查,並請愛護動物協會專家澄清一些事項。裁判官批准押後案件,並下令被告鄧漢傑(五十七歲)不得在香港任何地方飼養任何動物。
案件編號:ESCC 395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