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條例實施後,全港公共屋邨已在公眾地方劃分禁煙區及吸煙區。不過,陳先生卻發現位於九龍灣的彩霞邨並未劃分禁煙與非禁煙區,房屋署、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均未有對應《禁煙條例》而於屋邨劃出禁煙區及吸煙區,無端變成三不管地帶,「呢度的確係租置屋,但係成個屋邨都冇指示,咁係唔係隨便食都得先?」
房屋署發言人指彩霞邨已列入「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出售後等同私人屋苑。發言人說,一般公屋管理措施並不適用於租置屋邨內的公共地方,因此是否推行禁煙及設立吸煙區等,均須由相關的業主立案法團按實際需要,並視乎有關公共地方是否《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下的「法定禁煙區」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