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骨幹涉嫌濫用司法程序的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案,雖然港府上訴得直,但整個社會已付出高昂代價。
運房局局長鄭汝樺日前出席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由於官司期間物價急升,大橋香港段工程造價最少要增加六十五億元,並坦言有關額外造價開支已屬「非常保守」的估算,只計算了香港口岸和接線的填海工程,並未包括大橋香港接線和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工程造價的變化。此外,為了這單「無厘頭」官司,港府更要承擔逾七百五十萬元訴訟費,及法援署須資助原訟人即公民黨義工、「東涌婆婆」朱綺華的一百四十九萬元。當局又承認,多項公共基建工程因訴訟而受阻延,將損害香港與珠三角經濟融合及長遠經濟增長。
大家知道,台灣經濟起飛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當中「十大建設」居功至偉。香港近年規劃的「十大基建」舉步艱難,導致發展空轉,核心競爭力下降,正因當中多項受到司法狙擊的直接或間接影響,以致遲遲不能上馬;而在結構性通脹背景下,即使這些工程日後能開工,其建設成本勢必倍增。
香港社會分配不公,貧富懸殊,多少窮苦大眾和弱勢團體急需救援、扶助?若六十五億元額外工程費及七百五十萬訟費能省回,可以為扶貧做多少善事、實事啊!如今卻扔到「鹹水海」或為訟棍所賺取,多麼無謂!「冤有頭,債有主」,一定要訟棍黨「(鈔)票債(選)票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