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李德義:媳待遇媲美戴安娜

【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之子李建勤,遭前妻曾昭穎申索五十四億元贍養費案昨續審。李德義供稱,他促成李建勤與曾昭穎簽訂的婚姻分產協議,根據協議媳婦可獲得最少一千萬美元(約七千八百萬港元),他形容此待遇足可媲美當年的戴安娜王妃。他又指兒子的奢華生活,全是來自他這個「富爸爸」。

李德義昨接受盤問時,曾昭穎御用大律師Charles Howard指他在英國控告曾昭穎一案中,指控曾與李建勤動用他名下八千萬美元(約六億二千萬港元)買遊艇等奢侈品,並轉移到非由他控制的公司,最後卻只控告曾。李辯稱曾疑兒子及媳婦「蛇鼠一窩」,後來兒子認錯還款,遂原諒了他。

「串謀」無不合法含義

對於日本業務,李德義指稱是屬於他和其妻所有。曾昭穎的大律師指曾昭穎與李建勤婚變前靠努力工作,以提升兩人的「十億元富豪」生活方式,李德義亦不認同。他回應時指着自己,聲稱兒子及媳婦的富豪式享受,是來自他這個「數十億元富豪爸爸」。當大律師續指,李建勤花費的錢是來自日本業務,他表示兒子或有財力應付。

李建勤與曾昭穎○○年結婚後,遵照李德義要求簽訂分產協議,李建勤在協議中聲明,他日後或繼承父親遺產廿億美元(約一百五十五億港元)。李德義昨解釋這金額是來自家族分散在港、英、日及瑞士四地的產業,非單純指由李建勤主理日本業務。另外,李德義父子在今年初,就控告曾簽婚姻分產協議時誤導一案達成和解,父子並承認串謀假裝收回股份以損害曾的申索。不過他昨稱對於「串謀」一詞定義,並無「不合法」的含義。對於其中一份被曾昭穎指是事後偽造的股份協議,他亦跟李建勤一樣,拒絕回答有關提問。他表示將日本業務收回後,決定要歸入個人名下,以免引起家族各房爭奪。即使大律師指出,證據顯示李建勤至今仍是日公司銀行戶口簽署人,李德義亦堅持他才是最高決策人。

案件編號:HCMC 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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