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俊朗的十六歲富家子兩年前涉風化案遭警司警誡,卻未能吸取教訓,本月竟在行駛中的小巴上公然淫辱鄰座少女,情節恍如日本AV。他趁少女講電話時,先後用右手及左手伸入少女短褲內摸臀,後來變本加厲用右手拉起少女的上衣捽腰及乳房底部,為時數分鐘,當時同排的單座乘客剛巧是一名休班外籍總警司,小色狼當場被擒,他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還押至下月十日判刑。
今年二月剛滿十六歲的被告鍾雋弘現為一名中四學生,家住跑馬地樂活道豪宅,外表高大俊朗的他昨由父母陪同到庭,應訊期間一直表現冷靜。裁判官直指被告曾因同類案件遭警司警誡,卻不好好珍惜機會,非禮的方式及動作更比一般公共交通工具上的非禮案情節嚴重,因此決定先替他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及更生中心報告始判刑。
案發於本月十八日晚上六時許,十七歲女事主在銅鑼灣蘭芳道登上一架前往渣甸山的14M線專線小巴,坐在最後排雙人位近窗口位置,被告稍後登車坐在女事主身旁,甫坐下被告已與女事主「大髀貼大髀」。之後女事主收到父親來電,被告竟在此時開始淫辱女事主,他先用右手按住女事主左大腿,然後慢慢向上游走,更「夾硬」伸進女事主的短褲內直至摸到女事主臀部。
女事主未有將被非禮一事告知電話另一方的父親,卻轉而致電朋友投訴,但被告未有停手,反而變本加厲,左手繼續在女事主短褲內摸臀,右手則扯起女事主上衣,再捽她的腰及乳房底部,女事主受辱數分鐘後企圖掙脫不果,終向坐在同排單座位外籍乘客求助,而該乘客正是警方刑事總部支援科的總警司賈樂德。被告見勢色不妙企圖落車逃走,即被賈截停制服,最終被到場警員拘捕,警誡下坦承犯案。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來自良好家庭,父母均任職經理,胞姊則是一名大學生,被告本質不壞,只是性格反叛,但是次的被捕經歷已令他深受教訓,案底亦會為他將來的發展帶來重大打擊,望法庭考慮他年輕認罪,給予機會輕判。
辯方呈上被告親撰求情信,表示知錯後悔,願承擔罪責及定期接受社工輔導。被告雙親亦撰信指有安排兒子接受心理治療,但似乎不是十分有效,他們會繼續全力支持被告及積極面對問題。被告剛轉校就讀兩個月的中學校長則撰信稱,被告操行與學業成績俱佳,經濟及物理科更考獲全班第一。案件編號:ESCC 429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