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居權裁決 勢掀覆核潮

高等法院上月底就首宗外傭爭取居港權司法覆核案,裁定《入境條例》違憲,港府再申請暫緩執行裁決,法官林文翰昨下令把申請人的個案發還人事登記審裁處處理,又指港府即使不處理其他外傭的居權申請,也不構成藐視法庭,若因此引發相關訴訟,法庭可再作處理;港府最終接納法官建議,不再繼續暫緩令申請,亦表明繼續暫停處理外傭的居權申請。不過,有學者及政界人士批評法官的裁決製造混亂,將會引發新一輪的司法覆核潮。

代表政府的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昨日在庭上稱,港府早前已經提出上訴,可是政府擔心若續接受其他類同個案申請,而上訴庭最終又推翻原審決定,或對政府做成重大損失;但若政府暫不處理新申請,又或因未有履行法庭裁決而藐視法庭。代表申請人Vallegjos Evangeline Banao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卻指出,港府要求法庭下令干預政府行政運作並不恰當,反對政府的申請。

法官遂提出由法庭再作聲明,說明本案只針對本案申請人,其案件可發還到人事登記審裁處處理,裁決並無限制港府須接受所有類同個案的申請,政府因等候上訴,暫不處理類同申請,並不構成藐視法庭。若有其他人士提出訴訟,法庭會再作處理。

港府不再申請暫緩令

港府昨午對裁決作出回應,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明,港府會續暫停處理其他外傭的居港權申請,直至政府上訴得直推翻原審判決,或《入境條例》的合憲性獲釐清。他對法庭理解港府暫停處理申請的做法表示歡迎,是合乎公眾利益,港府亦暫不會改變輸入外傭安排。

但他承認暫不處理申請,或會引發司法覆核訴訟,惟此是巿民的權利,亦不會猜測法庭的判決,當局已向上訴庭申請加快處理上訴,至於Vallegjos個案,人事登記審裁處會依照法律理據及當事人提交的事實作處理。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指,高院明確表明港府暫不處理外傭居權申請不會構成藐視法庭或破壞香港法治,故當局決定不再繼續暫緩執行裁決申請。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對法庭無頒布暫緩執行令的做法有保留,認為欠理想,因法庭早前已裁定《入境條例》違憲,裁決理應即時生效,港府須在合理時間內審批外傭居權申請,現無暫緩令下不處理申請,或須面對司法覆核等法律挑戰。

葉劉淑儀促釋法斷尾

新民黨主席、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亦指出,這次裁決將會造成混亂,入境處將難以處理與Vallegjos個案相類的個案,亦好難區分是否符合資格,或者引發好大爭議,又指如政府早料外傭官司會敗訴,應該盡早考慮用行政方式截龍。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考慮到咁多折騰,係咪應該勇敢啲盡快提請人大釋法﹖」葉國謙則支持政府上訴,藉以釐清《入境條例》是否違憲。

案件申請人的律師帝理邁昨在庭外批評港府誇大外傭申請居權的數字,指只有外傭未成年子女可申請居港,外傭團體調查發現,百多名合資格申請居權的外傭中,六成人無未成年子女,有未成年子女者中,只有三成半人考慮申請子女到港。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表示,裁決確認入境處就外傭申請居港有把關權力,外傭有申請權不等於有居留權,因此當局沒理由要就事件提請人大釋法。

案件編號:HCAL 12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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