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美芳報道】隨着本港不斷發展,具建築特色或歷史意義的建築物拆一間少一間,政府屢屢被轟保育文物不力,發展局上月斥資一百三十萬元,委聘顧問公司研究成立法定文物信託基金,由政府及慈善機構撥款營運,以推展日後的文物保育工作,研究預計明年中有結果。有學者質疑政府成立文物信託基金旨在卸責,將文物保育工作轉予基金孭飛,減少政府在保育文物上的角色,「政府之前搞關愛基金,叫私人機構捐款,結果搞到一鑊泡,政府應負起保育歷史建築嘅責任!」
今年施政報告提出要就在港設立法定文物信託基金,以推展日後文物保育工作的可行性,以及相關架構及實施計劃進行顧問研究。發展局發言人指出,政府○七年公布文物建築保育政策時,已提出會考慮設立法定文物保育基金,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上月已批出顧問合約,研究設立法定文物信託基金的可行性,作為長遠保育文物的工作。
消息人士指出,英國和新加坡等多個國家均已成立法定信託基金,負責文物保護工作,港府正研究是否可倣效。根據構思,基金經費來自政府撥款,市民、公司和慈善機構的捐款,以及獎券基金的收益。基金撥款日後會用於購置、管理、保養及發展歷史建築,並為私營機構及自發的文物計劃或基金提供支援和等額資助,並協助收購有價值的文物建築和地點。
香港大學建築學系助理教授李浩然表示,澳門等地設立文物保育基金,款項主要來自博彩稅及娛樂稅,用以購買、發展及管理歷史建築物。他指出,香港的歷史建築物價值不菲,動輒以千萬甚至億元計,若由法定文物信託基金負責購買,基金須有強大財政後盾及源源不絕財政支援方可,而且基金購入建築物後要管理及發展,「即係要做埋發展商嗰份」,容易出現問題,「唔係成立法定文物保育基金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他質疑政府成立基金的目的想推卸文物保育的責任,「以後乜都推晒畀基金去搞,政府就冇晒責任!」他指政府早前推出的關愛基金,另闢途徑募捐協助低收入人士,結果反應差強人意,更有與慈善團體爭利之嫌,他認為政府應帶頭負起文物保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