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尋日講過立法會新大樓嘅指示牌,將「母乳餵哺室」寫成「母乳喂哺室」,事後立法會秘書處火速更正。當報道出街後,有位熱心嘅中文科老師向我哋反映,其實「餵」字同「喂」字屬共同字,可以互通使用。我哋於是請教嶺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佢就有唔同嘅睇法。
陳雲話,其實呢兩個字同屬近代字,「喂」字有兩種意思,一種係平時口語同人打招呼嗰個「喂」,另一種就係「喂哺」嘅意思,所以無可否認「餵」同「喂」嘅意思係相通嘅。
不過,正正因為兩個字都唔係古字,為咗搞清兩個字用法,所以「餵」字一般用於「餵飼」、「餵哺」等方面,而立法會將「喂」字更正為「餵」字都係啱嘅。
其實我哋上去特區政府網頁搵過,當局喺繁體版網頁都係用「母乳餵哺」,只係簡體版網頁會用「母乳喂哺」。為咗統一起見,立法會主動更正都係無可厚非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