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在大欖女懲教所還押的內地女子,早前向本港傳媒發出聯署求救信,要求為她們被利用作「運毒工具」呼冤。其中一名成功脫罪的受害少女向本報親述,於廣州被販毒集團招聘,出差到東南亞以攜帶衣服樣辦為名,運毒為實的經過。現時獄中尚有十多名內地少女等候聆訊及上訴,脫罪少女計劃由內地來港,與多名本港義工組成雷霆救兵,營救仍身陷囹圄的無辜少女。
「我從未吸毒、無毒癮、也不知道海洛英這種毒品,被扣押在大欖懲教所期間,真是好絕望!」現已返回廣州的王小姐(化名),提起這段牢獄之災,猶有餘悸。
二十多歲的王小姐憶述,今年一月,在廣州獲一間成衣公司聘任文員,她應外籍僱主要求,攜帶一箱衣服樣辦從馬來西亞到香港機場,再由陸路返回廣州時,本港海關在她行李箱發現暗格,內藏約一公斤毒品海洛英,她才知被騙運毒。
被扣押在大欖懲教所期間,王與十多名來自內地的囚友攀談,竟發現不少人的經歷與她極為相似,都是在廣州求職期間遇上聲稱「招工」的外籍人士,受聘後會派遣出差往越南、印尼、菲律賓、孟加拉、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地區,攜帶衣服樣辦回內地,每次可獲數千元酬勞。
眾人被囚多月,直至其中一名囚友的親人得悉事件,聯絡上本港義工,義工認為王小姐等人均屬無辜,於是協助申請法援,聘請資深律師代為抗辯,律師向法庭呈交一份有力證據,證明疑犯由廣州出發、進入外國、以至入境香港的整個過程,都有人操控,顯示王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犯案,王最後被判無罪釋放!
然而,並非所有疑犯都像王般幸運,十多名仍在獄中的內地少女,其中一人已被重判入獄二十三年,正排期等候上訴,前路未明。
現時身在廣州的王小姐,正申請簽證,計劃下月來港與幾名本港義工會合,透過法律途徑營救仍在牢中的十多名內地少女。
香港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賣危險藥物人士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元。由○八年至一○年,海關在本港機場緝毒行動中,拘捕的內地人分別為三人、四人及七人;不過,有關數字今年頭九個月,卻急升至二十人。
內地公安局在獲悉事件之後,亦已經主動到有關公司作調查,但負責人已不知所終。
狙擊組、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