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擴大特首選舉

法國社會黨選拔下屆總統候選人採取公開投票的初選,特別之處是讓公眾參與投票,並不局限於社會黨黨員,由此造成普選聲勢。

原來預期有一百萬人投票,結果近三百萬人參與,與法國選民總數相比還屬少數,不具代表性。但開放初選的目的不是求代表性,只求民眾廣泛參與,使法國社會更了解社會黨候選人及其政綱,為正式選舉作預備。

同樣的方法,或許可用於香港特首選舉。民意調查最多是一、二千人,數目太少,即使嚴謹地進行,誤差率亦大,僅供參考,實質的作用有限。有見及此,倒不如在選委會以外公開投票,讓選民或甚至憑身份證投票,作為更大範圍的調查。

當然,法國例子是社會黨組織投票,香港卻不可能由政府組織,動用公帑於法不合。可是,個別黨派特別是較大的黨,如民主黨、民建聯,或用本身資源,或向外募捐,在全港搞民間特首選舉。

由於於法不合,這樣的投票沒有法律約束力,不能據此給候選人黃袍加身。但若有一、二十萬人投票,得到的結果卻會對選委投票和候選人產生壓力。

為了避免衝擊選委會的投票,這樣開放的投票應在選委會投票之前一兩個星期。同樣的候選人,公眾投票的結果可能與選委會的考慮有差別,但必然迫使選委考慮民意,認真思考投誰一票。簡言之,只要有足夠的人投票,例如數以萬計的人投票,或許會左右真正選舉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