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判官衰多口 非禮案被告脫罪

醫院管理局一名男技術員被指兩年前在伊利沙伯醫院,涉嫌非禮一名等候照X光的女病人,他第一次被定罪後獲上訴得直,經重審再判罪成,他早前在高院提出第二次上訴,仍獲得直及撤銷定罪。高院昨頒下判詞,第二次審訊的主審裁判官黃國輝過分干預,問了女事主逾七百條問題,並取代主控官的位置,且近乎「集導、演和裁決三職於一身」,已失去應有的中立態度,故推翻黃官的判決;法庭並下令技術員毋須再接受第三次審訊。

上訴人潘世倫(五十歲),原被控在○九年七月十日於伊院X光房外非禮廿九歲女事主,今年一月重審後判囚七個月。法官在判詞指,女事主在第二次審訊作供時,主控官問了她約一百九十二條問題,但裁判官卻問了約四百九十條問題;至辯方盤問她時,裁判官再問了約二百廿八條問題。

控方亦指「好過火」

雖然問題的數目並非決定性,但審訊紀錄謄本顯示裁判官已取代主控官職能,判詞指裁判官「似乎是等同裁定他對自己的提問方式和證人的答案感到滿意,做法近乎集導、演和裁決三職於一身」,連控方也承認裁判官的問題「好過火」。

判詞續指,裁判官對於辯方也有不公正,他取代了主控官的角色,深入盤問兩名辯方證人,其中一名辯方證人,控方只問了約五十五條問題,但裁判官卻問了約二百五十一條問題,他已失去中立。另外,犯案者於事發時戴了口罩,事主只是憑衣服及顏色認人,裁判官卻沒對此作出任何裁決。

案情指,事主事發時因頭暈和肚痛被送院,等候照X光期間,被一名戴口罩的男子先後「篤胸、掃頸和㩒胸」,又曾揭開她的病人袍。事主翌日報警,並在警員陪同下聲稱認出上訴人為犯案者。上訴人兩次審訊都被裁定非禮罪成,先後判監六個月及七個月,但兩次都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HCMA 1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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