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勤認通姦豪贈女郎53萬

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之子李建勤,遭前妻曾昭穎申索五十四億元贍養費案,李建勤昨日開始作供。他接受曾昭穎之代表大律師盤問時直認通姦,在曾懷孕待產期間於私人遊艇上與女子發生性行為,更向該名婚外情人慷慨送贈五十三萬元。但李建勤亦反擊稱,他一直反對生兒育女,卻被前妻設局致使他令前妻成孕。

代表曾昭穎的御用大律師Charles Howard在盤問李建勤時,指控當李建勤發現曾懷孕時,堅持要曾將胎兒打掉,並發出最後通牒,要她在墮胎和離婚二擇其一,結果曾雖不想離婚,卻被迫要與李建勤各行各路。李對於這些指控直認不諱,但就對曾不願離婚一點有保留。

威脅找其他男人生仔

Howard續指,曾昭穎○七年十一月由日本返回香港待產,但李建勤不但無陪伴太太,卻選擇在其私人遊艇上與女子相伴玩樂,更與對方發生通姦關係。證據更顯示與此同時,李在日本投資的公司,將五十三萬二千元轉帳給該女子。李承認有此事,但堅持不是送錢給對方,只是「按她的要求轉錢給她」。

Howard又披露,在同一時期,李建勤有用其信用卡,在名店Chanel豪花二萬六千元,購買名牌衣飾送人。被問及送予何人時,李表示與獲得五十三萬的不是同一人,而是「其他人等」。

證供顯示,曾昭穎是約在○七年六月,與李建勤在倫敦住所共同生活時,受孕懷有女兒。李昨堅稱,他由始至終不同意生孩子,這次懷孕只是意外,更指是曾對他用計使詐的結果。他指在倫敦時,曾昭穎着他看一齣關於高齡產婦的電視紀錄片,她還邊看邊哭,之後提出要生孩子,但李堅決不允。期間曾提出冷藏卵子,激動時更說過如他不生,她便找其他人生云云。

父與前外母施壓生仔

但Howard指出,李建勤曾在供詞提及,他在前妻懷孕後發現原來「孩子不能挽救婚姻,孩子會不斷提醒我,我是受壓做出錯誤決定」,李亦曾承認父親和前外母也曾在生孩子問題上向他施壓,這顯示讓妻懷孕是李經考慮後作出的決定,用計使詐之說純屬新作謊言。

對此李建勤解釋稱,他所指的用計,是指在感情層面上,前妻利用他當時修好心切。而一直以來,都是前妻計算安全期行房,所以他在不安全日子行房引致懷孕,這便是他說前妻用計的意思。

案件編號:HCMC 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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