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退卡煩留難孀婦

八達通卡廣泛使用,但退卡手續混亂,令巿民無所適從!有個人八達通卡持卡人身故後,遺孀申請退回有關八達通餘額時,遭八達通公司以未能提交遺產承辦證為由拒絕,八個月後卻又可在港鐵客務中心退款,期間更毋須提交有關文件即可取回餘額。立法會議員怒轟八達通公司及港鐵行政混亂,並促八達通公司簡化退款程序以達便民之利。

羅先生於去年四月去世,其妻於數個月後才接獲銀行來函,始知丈夫擁有個人八達通,遂向八達通公司查詢退款手續,職員表示只需提交其夫的死亡證、夫婦二人之身份證副本及關係證明即可辦理。不過,當羅太今年一月初交齊資料及八達通卡後,竟獲通知仍欠遺產承辦證致未能退款,「搞份遺產承辦證要成三百幾蚊,張八達通卡入面剩番幾十蚊,分明係為難我!」

對於丈夫的八達通卡未能退款又被扣起,羅太坦言甚感無奈。直至今年八月,羅太整理丈夫遺物時再發現另一張個人八達通卡,遂往港鐵大埔墟站客務中心查詢,職員當時只收取其夫身份證副本及八達通卡,便即時退回餘款,「原來退款可以好簡單,唔知點解八達通(公司)要複雜化件事,係唔係專登搞到咁繁複,等啲人費事退錢?」羅太並對八達通公司的處理方式深表失望。

行政混亂與港鐵做法各異

八達通公司發言人澄清,代領人辦理代領退款時,因涉及已故卡主的遺產處理,必須提供遺產承辦證明文件,以保障卡主利益。至於羅太於大埔墟站成功退回八達通,實為港鐵職員未有按程序,將表格轉交八達通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港鐵發言人則承認,當時職員為盡力提供協助,未有按照既定程序即為當事人辦理退款手續,已提醒職員日後須更小心地按程序處理退款個案。

「都只係幾十蚊,使唔使搞到咁複雜?八達通公司應該用行政手段簡化程序,而唔係去留難市民!」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按照法例,申領任何遺產均需提交遺產承辦證明文件,惟八達通卡餘額有限,建議八達通公司簡化行政程序,以達便民利民。「其實八達通公司同港鐵係子母公司,要下達指示易如反掌,點解會搞到咁混亂!」王又狠批港鐵及八達通公司溝通不足,造成混亂,令市民無所適從。

記者 梁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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