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4男涉勒索鳳姐 三人准保

【本報訊】名媛私人保鏢的十八歲兒子,偕同三名失學男友人充當「淫業支援隊」,向銅鑼灣一帶鳳姐推銷,以包月形式提供避孕套潤滑劑時,涉嫌向拒絕「幫襯」的鳳姐勒索,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提訊。

控方指女事主認出其中兩被告,申請將案再押後至十一月十日等候律政司意見。法庭批准包括保鏢兒子在內的三被告以現金一萬至三萬元保釋,但禁止他們踏足案發的合宜大廈。四被告是裝修學徒王暐倫(十六歲)、藝人保安員譚文凱(十八歲)、辦公室助理張煒麟(廿歲)及無業的余奕緯(十九歲)。

一被告是名媛保鏢兒子

庭上曾透露譚父是城中一知名富豪的年輕媳婦之貼身保鏢。四人被控勒索罪,指他們十月五日於合宜大廈內勒索女事主X一千五百元。控方昨指事主在認人手續中認出王及余,要求將眾被告續收押。辯方申請保釋時指各被告只是推銷服務,期間並無出言或武力威嚇人光顧;並強調由控方呈堂、鳳樓外聲畫俱備的閉路電視錄影可以做證;辯方又指眾被告年輕,全部與父母同住,無潛逃可能。 案件編號:ESCC 408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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