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之子李建勤,與前妻曾昭穎之五十四億港元贍養費訴訟,昨進入第三日聆訊,原告曾昭穎開始作供。她指結婚多年前夫都無對生育表露抗拒,當真的懷孕,卻立即引發衝突,丈夫要求她終止懷孕,最後演變成婚姻破裂。她又透露,前家翁李德義亦曾指她前夫是Big spender(大花筒),但就無對其生活方式提意見。
任職律師的曾昭穎,婚變後與父母及三歲女兒同住。她表示,自一九九六年起與前夫李建勤拍拖,約兩年後同居,之後正式結婚。她指稱,引致兩人離婚的導火線,是她在○七年懷孕。她指她婚後一直沒有避孕,前夫也一直沒反對生兒育女,但當前夫知道她有喜後,便要求她終止懷孕。
對於前夫為何反對她懷孕,她亦不明所以。當被問到婚變原因,她仍表現平靜說:「我想他就是改變了主意……,以我理解,Sam(李建勤洋名)覺得BB跟我們的生活不配合。」她指在此之前,兩人婚姻並無問題,結果卻因此引致仳離,而離婚後,前夫只在女兒三個月大時見過女兒一次,相反爺爺則在去年見過孫女。
曾昭穎續指,她○八年二月產女後不久,便前往東京與前夫見面,希望能傾談解決問題。但在三月廿七日,前夫決定獨自飛往美國,把她留在日本,她終在這一天肯定,這段婚姻已不能挽回。她否認前夫一方所指,她赴日之前已確定離婚,赴日只為善後的說法。前夫更指她藉此機會,盜取大量其日本生意的文件,她回應稱是遵照對方指示將文件取走。
她指早在拍拖時期,前夫已叫她幫手處理日本的生意,除法律問題外,她也有往巡視地盤,以及處理對方私人事務。她亦有以她父親的律師行名義,向公司支取報酬。
關於前夫財產,她指前夫在東京、三藩市及倫敦都有「行宮」,亦擁二、三十輛車,幾輛更屬勞斯萊斯、賓利等超豪名車。她指連前家翁李德義也曾在九九年說過兒子「大花筒」。但前夫喜歡預留流動資金,故除三藩市外,東京、倫敦物業均是租住。
至於對方的私人飛機及兩艘豪華遊艇,曾昭穎表示是在婚變前已買下,她更曾乘搭私人飛機出行。此點與前夫一方所稱,遊艇飛機是離婚後購買的說法有分歧。曾昭穎今日繼續作供。此外,法官昨頒令,會待贍養費訴訟完結後,才處理曾向李氏父子申索資產貶值賠償的案件。
案件編號:HCMC 5/08、HCA 56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