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歲被告梁家軍承認於今年十月四日至十日,在深水埗區三個地方損毀七張、分別屬於兩名現任深水埗民協區議員黎慧蘭和衞煥南的橫額。
強調無政治目的
被告透過律師向兩名區議員道歉,強調犯案無政治目的,並願意賠償七百多元。辯方指被告居於深水埗八年,因與妻子離婚,擔心兩名兒子,加上對近期有很多區議會參選橫額感到煩厭,才犯案。
案情指,黎慧蘭在本月五日獲知其橫額遭到破壞遂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衞煥南的橫額同樣遭到撕毀,便派警員在通州街公園監視,同月十日凌晨,警員聽到撕裂的聲音,發現被告撕毀橫額後,將之扔進垃圾桶,警員遂上前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389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