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藍田滙景商場舖王醫生林傳龍,繼報警指控父親林成賢向他恐嚇,及民事入稟要求母親謝巧雲交出所住物業後,昨日再有新行動,他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父親自○八年起以追債為名不停上門騷擾他,故現要求禁制父親踏足其診所五十米範圍及致電到其診所,又要求父親就一連串的騷擾行為作出相關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林傳龍,被告是其父親林成賢。入稟狀指,被告在○七年開始指原告欠債未還,遂在○八年起不斷致電到原告位於藍田滙景商場的診所及原告的手提電話滋擾、又曾多次以膠水黏塞原告診所的門鎖、在原告診所地上吐痰,以及在強闖診所後大叫大嚷恐嚇要殺死原告夫婦等。原告指對以上行為感到驚恐及名譽受損,曾需多次報警求助。
原告現要求禁制被告再致電到其診所或手提電話、不得進入其診所的五十米範圍、停止對原告作出任何具恐嚇、暴力威嚇、滋擾、令人生厭以及帶來不便等的行為及言語,並且要求被告就上述行為對原告帶來的損失作出賠償,並支付原告就被告滋擾行為所作出的法律行動費用。
據資料指林傳龍於○九年曾報警指父親林成賢在他的診所內亮刀追債,林成賢原審時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判監五個月及緩刑一年,但他其後在高院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案件編號:HCA 170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