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應報唔報「發現昆蟲」卻通報

【本報訊】將軍澳發生「口罩刺客」連環傷人案,警方被指隱瞞遭全城鬧爆,投訴警察課至昨日共收到兩宗投訴。而警方前日主動發放一則「發現昆蟲」的消息,更引起網民狠批,認為警方重視捕獲昆蟲多於連環斬人;有人權團體指,警方發放消息輕重不分,若連「發現昆蟲」也通報,理應不經篩選將所有消息發放予新聞界。

警方是於前日下午二時廿五分主動發放一則「發現昆蟲」(Insect found)的消息,指當日下午一時五十二分,在屯門新秀街近良田村發現一個蜂巢。有網民指「警方重視捕獲昆蟲多於連環斬人?」「若不是傳媒揭發,事件永沒有人知,下一個被斬的,就可能是你或是你的家人。」

議員斥似應酬多過協助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不反對警方發放「發現昆蟲」的消息,但由此可見,警方於發放消息時輕重不分,「唔通斬人案唔緊要得過發現昆蟲?」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稱,會觀望警方的表現,「繼續發放一啲無關痛癢嘅消息,而涉及人命傷亡嘅事故就唔發放?若果係咁,就真係好諷刺!」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形容警方的行為可笑,似應酬多於協助傳媒採訪。

警方發言人表示,以往亦曾發放「發現昆蟲」的消息,認為對公眾造成危險。又謂,控制中心會按公眾利益、公眾安全及重大事故,將資料通知警察公共關係科,以「編輯注意」方式通知傳媒。觀塘警區總督察(刑事)金書明則表示,警方有披露案情機制,承認可以更早發放訊息,會檢討有否可以改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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