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年向學校發出的「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中,建議全港中、小學在校內安裝「自動體外心臟去纖顫器」(簡稱AED),惟儀器需自費購買,部分學校無法負擔,一旦遇上學生或教職員心臟病發,便失去搶救的黃金機會。教育界人士批評教育局「有指引,無配套」,沒有向學校提供資助及配套,又沒有安排教師接受使用AED課程,只將責任推卸,做法不負責任。
據香港心臟專科學院的資料顯示,截至去年二月,全港只有一間小學和五間中學有裝置AED。在今年八月底,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發出「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中,建議學校在急救物品項目上,額外設置AED。不過,現時每部AED售價至少數萬元。鮮魚行學校校長梁紀昌坦言,沒有獲得額外撥款資助,學校無能力購買。「沙士嗰時要買口罩、探熱工具、消毒啫喱,教育局都額外畀咗三千蚊學校,但今次咩都冇!」
梁校長又表示,「我哋學校得七班,一共二百零五個學生,每年有四十萬元津貼,但支付水費、電費及學生活動嘅雜項後,所餘無幾,想買部機都買唔到。」他希望當局訂定指引時,也要考慮提供津貼。
津貼小學議會主席張勇邦批評教育局考慮欠周全,「買儀器唔係咁簡單,仲有好多嘢要配合,好似老師要請假去上堂,同埋究竟要派幾多位老師去學習呢?我哋會員有成四百三十間,就算一間派一位老師,都有四百三十位,啲培訓機構又係咪應付得嚟?教育局出得個指引,都係想學校跟住做啫,依家好似拋咗個波畀學校咁!」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當局不負責任,「有新指引梗係要畀新資助。每間學校都有自己恒常嘅開支,突然加咗樣嘢,會失咗預算。」他認為當局應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用作購買AED及培訓。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學校可因應校本需要和年度預算,決定各項支出的優次,當局不會額外向學校發放津貼或撥款,協助購買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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