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捲「貓殺手」案商人 狂亂駕駛監1年

【本報訊】捲入油麻地「貓殺手」被殺案的一名商人,涉及另一宗狂亂駕駛案,他在停牌期間擅取胞弟的私家車駕駛,遇上交通警截查時,便在大角咀狂飆,撞毀多架車。涉案商人早前認罪,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監一年和停牌一年。

被告呂魁(三十六歲)承認未經授權而取用交通工具、狂亂駕駛、無牌駕駛、無第三者保險及停牌期間駕駛共五罪。控方透露,被告於去年三月案發前已被判停牌十五個月。

案發在今年六月十五日,交通警員駕駛電單車在西九龍公路見到被告所駕私家車冒煙,示意對方停下,被告反而加速,逆線駛入海庭道,撞到兩輛私家車,被告再轉入博文街撞向迎面而來的第三輛私家車才停下。一直尾隨的交通警上前查問,被告突然推開車門,令電單車倒下,並趁機逃走,惟最終被捕。

案件編號:KCCC35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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