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泥頭車司機撞死工人囚20月

【本報訊】有毒癮的中年漢駕駛泥頭車駛經觀塘繞道時,收掣不及撞向停在路邊的一輛工程車,導致泥頭車及三輛工程車「串燒」車禍,一名維修工人慘成「人肉三文治」傷重不治。泥頭車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區院法官昨斥責被告駕駛態度自私,事發前半年曾因不小心駕駛被定罪,但駕駛態度反而變差,故判他入獄二十個月及停牌三年。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林鴻澤(四十歲)在案中的駕駛行為,客觀來說並非太危險,只是一時失去集中力才釀成慘劇,令死者及其家人受傷害。另外,被告在意外後未能再駕駛貨車養活家人,亦難以尋找其他工作,現只靠妻子做兼職支持家庭,但被告胞弟表示日後願繼續聘用他。

法官隨後指懲教署已發出命令,將被告召回戒毒所;辯方即時重申被告在干犯此案時沒有受酒精或藥物影響。

法官判刑指,被告曾有九項案底,大部分與毒品有關,並曾在本案發生後三星期被判入戒毒所,直至今年五月始獲釋。對於辯方早前指被告案發時因發「白日夢」,一時判斷錯誤,加上死者「企錯位」才造成慘劇,法官直言此說法本末倒置,並表示若司機保持警覺及妥善控制汽車,絕對可避免車輛成為殺人武器。

法官又指,事發路段為直路,被告視線亦無受阻,理應可以看見工程車,批評他罔顧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行為自私,故判他即時入獄。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觀塘繞道危險駕駛,導致吳家強(卅八歲)死亡。 案件編號:DCCC 54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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