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黑市賓館 霉屋爛床劏客

十‧一黃金周,亦是無牌賓館吸內地客的黃金檔期,最近更有人將西灣河太安樓十多個住宅單位包裝為「自助式公寓」出租予個人遊旅客,公然在網上招客。本報直擊此類自助式公寓,單位裝修殘舊,消防設施欠奉。負責人為逃避檢控,更不會隨便公開公寓地址,改派接待員帶旅客上樓,行蹤神秘。雖然大廈管理處及住客已經向當局投訴舉報,惟至今「自助式公寓」仍然肆無忌憚招客,明剃當局眼眉!

「個人遊去香港,住全新概念的日租公寓,適合商業小組出差或內地孕婦去香港生寶寶。」有人看準個人遊及內地孕婦湧港生育的商機,在網上招攬生意,聲稱可向旅客出租「自助式公寓」,標榜價錢便宜,惟該網頁只透露公寓位於港島市區,沒有詳細地址。

無消防設備 網上招客

內地旅客陳先生以電郵預約了該公司的兩晚房間,並於日前入住,每晚收費(人民幣‧下同)四百五十八元,十‧一黃金周期間更漲價至五百五十八元。公寓負責人稱,旅客住的是自助式日租公寓,不是家庭式旅館及賓館,並着陳到達西灣河後致電接待員。

當日記者陪同陳到西灣河取房,一名「街坊裝」打扮,操不純正廣東話的中年婦人,帶領陳和記者直入太安樓,大廈有保安員但卻沒有大閘,有如無掩雞籠,旅客可自出自入。中年婦說:「你哋呢兩晚住十樓,我都係住呢幢樓,有咩事打(電話)畀我,五分鐘內到!」

陳與記者被帶到十樓一個四百平方呎的單位,兩房一廳的單位內外均沒有旅館招牌,與住宅無異。雖然家具齊全,但十分殘舊,亦不見有滅火筒及灑水系統等消防設施。屋內牆身嚴重剝落,廚房滿布塵埃,浴室的洗手盤和浴缸污漬斑斑,其中一間房間的床架更「蓉蓉爛爛」。中年婦要求陳先生登記後,先繳交一千元按金,並指會在退房時扣除電費及水費。當陳詢問中年婦該大廈是否有其他單位出租予旅客,對方卻三緘其口,只表示「我咩都唔知,打工㗎咋,老闆先知呢啲嘢!」

巡查馬虎 竟稱無發現

記者其後再到太安樓了解情況,發現陳租住的樓層約有六十戶,走廊雖有防火設備,但後樓梯滿布雜物。根據牌照處資料,該日租公寓並未領取旅館牌照。有住客表示,曾向立法會議員投訴有人疑無牌經營旅館,但牌照處到上址調查後,卻聲稱未有發現。不過,太安樓的管理處主任承認,上址約有十多個單位疑出租予旅客,並已經向民政處反映事件,要求跟進。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直指,此類公寓「掛羊頭賣狗肉」,表面聲稱不是酒店或賓館,實際上卻出租予內地遊客,「佢哋強調自己唔係酒店或賓館,估計係想逃避監管,但只要證明到單位租畀旅客,已經可以檢控!」陸稱,當局單靠巡查,難以取締無牌旅館,必須要「放蛇」才可搜集證據。

就出租無牌公寓予旅客,記者向有關職員求證,對方堅稱以月租形式出租,並稱可能有租客以轉租形式出租予其他人。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單位並無旅館牌照,而署方曾經接獲舉報,指上址數個單位懷疑經營無牌旅館,署方派員巡查後,暫時未發現足夠證據,牌照處會繼續跟進個案。根據《旅遊業條例》,任何處所提供收費的住宿,不論房間數目或入住人數,假如其租出期少於連續二十八天,必須領有旅館牌照方可經營,違規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圖/文:專案組、靜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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