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客機空中險撞事故,民航處否認是空管人員過勞導致事故發生。民航處前任處長樂鞏南指,上述情況是技術性失去法定間隔,但由於兩架飛機在同一方向飛行,危險程度應不大。不過,他認為事件中空管人員責無旁貸,因為空管人員最清楚空中的交通情況,職責是提供飛機的飛行間距並向機長提出指示。
民航處昨解釋當日負責向客機作出指示的空管人員加入民航處空管工作逾十四年,有至少五年的進場交通管制經驗。初步調查顯示,該空管人員已按照既定程序在兩航機相距低於標準間距前採取了適當的糾正措施,以確保航空安全。相關的糾正措施,均是在鎮定和適時的情況下執行。
該空管人員在事故發生前一日是休假。九月十八日事故發生前,他在進場管制的崗位執勤了約十分鐘,之前曾小休一小時。因此,民航處排除該空管人員因工作過勞而導致事故發生。事故後,該空管人員經休息及交代事件後,亦重返其輪班工作崗位。
民航處又指,在一般情況下,航空交通管制中心內共設有八個進場管制崗位。因應不穩定天氣而帶來的管制困難和複雜性,航空交通管制中心於九月十八日當日額外加設多一個進場管制崗位,以應付當日預計的工作量。事故期間,航空交通管制中心內共有十三名空管人員在九個進場管制崗位當值,人手方面足以應付當日預計的交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