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染有毒癮男子持刀搶劫老婦手袋不遂,提堂時獲裁判官批准保釋候審,但卻趁此機會再以相同手法搶劫菲傭,該名男子昨在高院承認兩項罪名,被判監禁六年,法官昨批評,當初不讓被告保釋,便不會有第二宗案件發生。
被告李健勤(四十八歲),報稱在其母有份投資的藥品貿易公司當銷售文員,五年前曾因搶劫罪被判監四十個月,並有多次毒品案底。他承認一項企圖搶劫及一項搶劫罪。
控方指在去年十月三日被告犯第一宗案件時已反對其保釋申請,但裁判官仍批准。法官昨表示,被告在保釋期間再犯案,如不加重刑罰,保釋制度將淪為笑柄,最後判被告共入獄六年。
案件編號: HCCC 26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