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爭撫養 港漢稱無辜

【本報訊】上周五由內地來港,在葵涌道一住宅大廈外,拉起橫額哭訴同居港漢「要仔唔要乸」的李姓內地婦人(四十二歲),當日因無法接觸港漢,只好返回內地再作打算。事件中的男主角,昨日反駁事件稱,與李婦於○七年感情開始生變,並發現有人對子女不好,故將子女帶返香港照顧,及與李婦劃清界線,並要求她搬離其深圳物業。對於被指「騙婚」等指控,感不滿及無奈。

未辦結婚註冊

男事主表示,與李婦原為親戚關係,兩人同居後,李婦為他誕下兩子一女,兩人雖然未辦結婚註冊,但他給了李婦的父親九千多元人民幣作禮金。三名子女同於香港出生,長子出生後留港生活,次女及孻子則隨李婦返回內地。○六年,他以一對兒子名義,於深圳購入一個物業,作為李婦及一對子女安樂窩。四年前與李婦感情生變,其後,更要求李婦遷出其物業。內地法庭亦排期於本月二十一日就李婦侵佔其物業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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