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慈善團體 憂法例過嚴

【本報訊】近年愈來愈多不同名目的慈善團體進行公開籌款活動,法律改革委員會年中建議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立法規管慈善團體。但有志願機構擔心法例過嚴,認為應先以行政手段加強監管公開籌款活動,及增加慈善團體的財務透明度。有關注團體建議當局參考外國例子,規定慈善團體必須向當局提交財務報表,交代善款用途。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業務總監蔡劍華昨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現時由多個政府部門同時審批慈善團體的公開籌款活動,以致市民混淆,而慈善團體享有稅務豁免,但無規定必須公開交代財務資料,透明度低,有必要透過行政手段改善,但認為立法規管的討論未成熟,不可即時進行。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