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租客認呃津 願頂證業主

【本報訊】女教師涉以業主身份串謀領取綜援男租客,以假租單向社署多領一千二百元租金津貼平分,得手後女教師疑向社署舉報,租客被捕後爆出女教師才是幕後主謀,結果同被控。男租客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並稱願頂證不認罪女教師,裁判官寄語女教師:「係賊喊捉賊定清者自清你自己考慮吓﹗」案件現押後下月十二日再訊。

現靠七千四百元綜援維生的男被告余啟榮(五十八歲)與報稱教師的女被告曹淑華(四十九歲),被控於○九年三月至五月期間,向社署呈交假租單,以誘使社署向男被告發放每月二千元的租金津貼。由於認罪的男被告願意出庭頂證女被告,其判刑將押後處理,裁判官更向女被告說:「認罪同唔認罪嘅分別你將來就會知。」兩名被告均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TCC 483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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