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誤殺子女 婦減刑至監四年

【本報訊】女子因陪母親拜神而認識佛堂「大師」,對方藉詞「灑淨」與她性交並令她懷孕,她之後繼續跟隨「大師」並替對方誕下兩子一女。但前年當她知悉已有髮妻的「大師」,原來再另有其他女友及子女,她遂在前年十月十四日於屯門家中,憤而將同住的十三歲次子及十二歲幼女迷暈,並一同燒炭自殺,結果她獲救但一對子女卻告殞命。涉案女子利鳳儀(卅九歲)去年在高院裁定兩項誤殺罪成判監七年,她昨日提出上訴減刑,獲減刑至四年,上訴庭稍後始頒發判決理據。

案件編號:CACC 47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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