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主友人認裸照勒索o靚模

【本報訊】模特兒公司東主涉嫌勒索曾任「o靚模」的前女友十萬元,並找來友人打勒索電話聲稱會公開女事主裸照及吸毒片段。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該東主友人承認一項勒索罪,並表示會指證另一被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六日再提訊,涉案兩被告續獲准保釋,但表明案件嚴重,很大機會判處認罪的被告監禁。

報稱從事市場推廣的兩名被告李偉廉(二十六歲)及馮浩男(二十一歲),被控於今年六月廿三日為使自己獲益,而不當地要求廿三歲女事主X交出十萬元,馮昨表示認罪並指會替控方錄取口供指證另一被告。

據馮的案情指,曾任職夜總會女公關的X於案發當晚收到一個男子的電話以暱稱稱呼她,要她交出十萬元,否則會公開她做妓女的片段、裸照及吸食K仔的片段,未幾又再致電留言再一次要求X交出十萬元。X記起該暱稱只有她的前男友知悉,遂報警並告之警方前男友在尖東開設的模特兒公司地址。警方後來拘捕兩名被告,馮承認受李的指示下致電勒索X,警方在現場找到用作致電X的手機但找不到X的任何裸照。

指證另一被告

控方申請將馮的判刑押後待另一名被告的案件完結才處理,獲裁判官接納。馮的律師申請讓馮繼續保釋,並指他沒有案底且知道案情嚴重會判處監禁,但他只是一名年輕人,並獲家人支持,案發後已找到一份正職及兼職。另外馮亦會錄口供協助警方指證另一名被告,如沒有馮的協助,控方亦難以指控另一人。

裁判官最後批准兩名被告繼續以相同條件保釋,但亦要求兩名被告不得接觸對方,亦不得接觸任何控方證人。裁判官亦特別提醒馮,很大機會會判處馮監禁。 案件編號:KCCC 252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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