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事主朱敏華(Vanessa),曾從事多個行業,包括兼職模特兒。資料顯示,十年前初出道時的朱敏華(圖)有少女版王菲稱號,除接拍廣告外,亦曾參演《孤男寡女》、《無人駕駛》及《逆天者》等三齣電影。她在認識被告時,在美聯做地產經紀,案發前四個月才轉到被告的獸醫診所工作。辯方指她是業績不理想而轉工,但她說是被告想多些見她而勸她轉工。
朱敏華表示,她於前年九月認識被告,兩人於十二月開始拍拖,一個月後在被告的西沙路住所同居。她認識被告時在美聯做地產經紀,在他們拍拖一段時間後,被告說想多些見她,叫她不要再做地產經紀,她遂於去年四月辭工到被告的「西沙路動物醫院」工作,處理行政、會計、員工合約和假期等事務。
朱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曾從事多個行業,包括兼職模特兒、在銀行做財務策劃、又教過財務課程及在美聯做地產經紀。辯方指,她在美聯工作時只有六千至八千元底薪,並且因業績未達標而自動離職到被告的診所工作。
她卻表示,她在美聯時有一定的業績,月薪加佣金,每月平均有三萬元收入。她去年一月已開始間中幫被告工作,到被告的診所等被告收工時協助被告,直至正式轉職前未收過被告薪金。
被告於去年四至六月期間,給她三萬元月薪,後加至五萬元。她又說,在本案發生後,已沒再見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