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於八月十八日出席香港大學百周年校慶典禮,期間,在典禮場地外面,發生了港大學生與警察及學校保安的衝突。事件現仍由警務處處長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箇中經過和因由。
但連日來,有部分港大學生指摘港大校長徐立之未有恪守大學自主和維護言論、示威等自由的核心價值。日前,新舊「港大人」聚集舉行「抗議港大818殺害自由事件」燭光晚會,港大借出校園,徐立之出席,可見校方還是很尊重同學。晚會中,新舊生質詢徐立之,甚至不留情面地炮轟他,說他可恥,叫他下台;而校長就只是默默聆聽。如此場面,恍如主人呼喝僕人,老闆吆喝下屬。
由此想到,究竟本港的大學誰屬?屬於學生?老師?校長?校董會?辦學團體?政府?其實,本港的公立大學(包括香港大學),是由特區政府轄下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因應其開支而撥款。委員會所撥給大學的經費是政府的公帑,當中包括各納稅人繳交之稅項,故可說本港大學屬於眾多的香港市民。而校長一職是由校董會聘用,香港市民有份支薪,可說是運用其公權力推選某人擔任大學校長,代市民管理學府及教授學生。
觀乎部分炮轟徐立之、叫他下台的港大新舊學生,似乎逞了口舌之快,而忘卻徐立之仍是他們的師長。並不是說學生不能批評校長,但既然大叫他可恥,則想必對他心無敬意,甚至儼然有老闆斥責之姿。如此看來,他們在處理校長與學生之間的關係上,真的主次調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