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字號中成藥製造商李眾勝堂旗下的「保濟丸」,去年初發生攙入含致癌違禁西藥風波。創辦人之子李亮能等人,事後向高院申請欲以公司名義興訟,向其繼母李嘉倫等公司管理層追究責任,昨獲法庭批准申請。法官更在判詞披露違禁藥事件之內幕,指事件或涉管理層監管不力,致製藥工序被「判上判」,導致原材料在內地的無牌廠房染上禁藥;另外亦透露李眾勝堂去年有逾四百萬元虧蝕及千多萬欠債。
獲准「討伐」管理層的三名原告,分別是李眾勝堂(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創辦人李賜豪的兒子李亮能、李鏘能(譯音)、及孫兒李棣生(譯音),三人是公司小股東,當中李亮能曾擔任足球總會主席。而李賜豪在八八年開設公司,九八年去世後,公司業務由第二任妻子李嘉倫控制。
法官昨於判詞引述原告稱,保濟丸以前一直在港製造,至○一年李嘉倫決定推出膠囊裝,因膠囊裝需將原材料磨得比傳統小丸裝更幼細,香港廠房未能做到,公司因此要將工序外判。
據原告稱,公司董事局在○六年,聘請藥劑師黃炳正擔任執董。公司經黃介紹,與一間名「中醫葯連鎖國際有限公司」合作。該公司姓鄭的總經理聲稱,其公司隸屬內地藥品製造商「三九企業集團」,並安排磨藥工序,由另一間據鄭稱亦是附屬「三九」的「永寶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辦,其後又改為由「中醫葯連鎖國際」處理。
公司方面稱,違禁藥事件起因,是由鄭擅將磨藥工序再判予廣東另一工廠所致。該廠並非「三九」名下,而且無在廣東省當局登記。結果該廠經手的保濟丸,去年初被新加坡驗出含有致癌藥物「酚酞」及減肥西藥「西布曲明」。香港衞生署亦在去年三月,下令禁售有關產品,至五月才解禁。
由於三名原告僅屬小股東,故早前入稟要求高院批准他們以公司名義,向李嘉倫、黃炳正及其他董事興訟,追究他們涉嫌監管產品不力、隱瞞事件、發布不實訊息等責任。原告更指黃炳正在去年關鍵時刻辭職,可能為了阻礙調查。
雖然公司一方曾陳詞指,此事僅單一事件,出事後已立即加緊監察,致令在短時間獲解禁。而且公司損失有限,要公司花費調查隨時得不償失。但法官裁決時指,認為原告提出的指控,足以讓法庭准許他們進行訴訟,因此批准原告申請。
不過由於據公司財務文件顯示,公司去年有逾四百萬元虧蝕,且有一千二百多萬元欠債,故法官暫不下令獲勝的原告之訟費由公司負責,留待日後再議。
案件編號:HCMP 151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