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男文書助理涉嫌利用工作之便,五個多月內廿次使用康文署電腦系統預訂籃球場,剝削市民預訂球場機會。涉案助理昨於九龍城法院否認廿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押後至九月廿一日進行預審,期間他准繼續以一千元保釋外出。
被告卓益強(四十六歲),報稱康文署文書助理。控方表示將有五名證人作供,包括三名康文署職員和兩名廉署職員,另外亦有一份長達個半小時的錄影會面紀錄及四十頁文件將會呈堂。
控罪指,被告被控在○九年十一月三日至去年四月廿日期間,取用康文署的電腦系統,防止市民預訂某些日子晚上九至十一時的九龍城體育館籃球場B場。被告一日會分兩次登入電腦系統,預訂約一個月後的籃球場晚上九至十一時兩節場數,所有控罪均為同一個籃球場。
案件編號:KCCC 339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