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年馬頭圍道塌樓釀成重大死傷事故,死因庭日前狠批屋宇署測量師處事「求其」,並提出驗樓「行孖咇」、對危樓業主立即發出修葺令等連串改善建議。想不到的是,屋宇署大玩兩面派手法,一方面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一方面將法庭建議棄之如敝屣,繼續我行我素。當局帶頭藐視法庭,不僅危及法治根基,也令人擔心樓宇安全問題不可能得到改善。
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昨日繼續死撐,指死因庭針對的只是個別同事的工作作風,與整個職系無關。他堅稱,現行驗樓安排妥當,沒有必要對每宗個案均派兩人巡查,因為這不符效益。不說猶自可,一說之下,徹底暴露當局將所謂成本效益置於居民的生命安危之上,為「麻木不仁」、「草菅人命」作了最佳註腳。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如果兩人巡查驗樓有助消除危樓隱患,當局就應該從善如流,而不能以「不符效益」作為抗命的藉口。
死因庭還建議,一旦發現危樓,應立即發出具法律效力的修葺令。這是有一定道理的,現行程序下,屋宇署先向業主發出勸喻信,但往往被拋在一邊,形同廢紙,這證明勸喻信根本是多此一舉,只會拖延維修,過去就有不少危樓未等修葺就出事。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區載佳卻為不合時宜的驗樓程序辯護,指修葺令有一定法定程序,需要時間準備,因此維持現行做法。可見屋宇署將法庭裁決當作耳邊風,根本沒有吸取慘痛教訓。
事實上,莫說勸喻信,即使是清拆令,不少業主照樣不理可也。今年六月馬頭圍道又發生奪命大火,揭發大廈內劏房問題嚴重,屋宇署事後發出清拆令,要求有關業主於上月三十日前動工清拆,今日完成工程。然而,本報記者昨日前往現場視察,發現多個遭釘契的單位仍未開始任何清拆工程,遑論完工。
部分業主抗拒清拆令,漠視危機,固然是不負責任,但屋宇署亦難辭其咎。屋宇署可以置死因庭裁決於不顧,業主有樣學樣,公然抗命,也就不足為奇。上樑不正下樑歪,這正是港府管治混亂的根源。
話說回頭,本港舊樓、危樓數量龐大,安全隱患眾多,除了劏房問題,僅樓宇僭建就有數十萬個,就算屋宇署是千手觀音也徒嘆奈何,將樓宇安全的責任完全寄託在屋宇署身上,未免過分兒戲。事實上,樓宇安全涉及面廣泛,除了屋宇署,消防處、食環署等部門也有一定的責任,但三個和尚沒水喝,各部門之間互相扯皮、推卸責任,已是公開的秘密。為了應付塌樹危機,港府成立了樹木辦,而危樓比危樹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何港府不予以高度重視呢?為甚麼不成立類似機構統籌處理呢?
安居才能樂業,樓宇安全關係重大,無論怎麼強調都不過分,港府明知全港危樓處處卻抱殘守缺、得過且過,這與「謀殺」沒有甚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