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南亞裔渴求居港 假結婚潮再爆

沉寂一時的假結婚集團最近又再重整旗鼓,除了安排內地男女藉假結婚到港,更將「服務版圖」伸延至南亞地區,漠視入境處巡查。本報直擊提供一條龍服務的假結婚集團,中介人指只需到尼泊爾走一圈,與假結婚人士在當地廟宇行禮,再回港辦理手續申請對方來港定居,即可分期獲得十萬元酬金,更稱若不想到外地,可選擇與剛到港的南亞裔人士辦理假結婚。立法會議員認為入境處應嚴厲打擊假結婚,否則缺口一開,不同國家人士將透過此渠道來港定居。

入境處在○六年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假結婚案件,令假結婚集團銷聲匿迹,惟事隔多年,不法集團又再故態復萌。「十萬蚊呢種要面談喎!」本報女記者日前佯裝等錢應急,相約一名假結婚集團的中介人珍姐在旺角會面。甫見面,珍姐即連珠炮發查問記者背景,並對四周環境充滿戒心,每當有陌生人走近「即閃」,面談期間共換了五個地方。

中介人聲稱不犯法

珍姐直指,她有大批內地及外國人士可供介紹「結婚」,若記者成事,可分別獲得六萬或十萬元的報酬,而外國人中以尼泊爾的南亞裔人士為主。「我哋唔係犯法,走法律罅啫!」珍姐表示,記者需到尼泊爾與假結婚對象在廟宇行禮,大約逗留一星期,一切費用均由對方支付,「上機前可以先畀一萬蚊你,成事後再畀兩萬元。」

她指出,記者在當地「行禮」後回港,要將在港受聘的證明、糧單、銀行戶口文件等交予律師,由律師向入境處申請「另一半」來港,「有啲客快到兩個月就批咗證。」珍姐稱,當另一半取得臨時香港身份證,記者可再得一萬元,之後每次續期會獲分一萬元,完成所有程序後,共得到十萬元酬金。她稱,現時亦有部分南亞裔人士在港等候假結婚,記者可選擇在港行禮。

另邊廂,記者接觸另一個假結婚集團,中介人譚太向「放蛇」的男記者指,可代為安排一名年齡相若、居於潮汕或福建的女子與記者假結婚,酬金最少有五萬元。譚太表示,記者可在簽署結婚證書當日先領取首期一萬五千元,之後每次返內地辦理證件手續,均可獲得三千元,估計約三至四次,而在簽署婚書後約三年半,「老婆」估計已可取得香港身份證,屆時記者可再獲分一萬五千元。譚太稱,當「老婆」來港後生活半年,記者便可申請離婚,屆時再獲得一萬元報酬,估計整個假結婚過程約需四年。

缺口一開 勾當齊來

記者隨後再約見另一名聲稱酬金達十萬元的中介人盈姐,竟發現與譚太屬同一集團。記者佯稱擔心事敗後會被判入獄,盈姐即大派定心丸說:「只要你之前冇做過就得啦,你有事,我都有事㗎嘛!」說畢,更出示大疊文件力證多人參與勾當,着記者毋須擔心。

入境處發言人稱,任何人士以虛假婚姻或安排他人締結虛假婚姻,可以干犯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及串謀欺詐等罪行,一經定罪,串謀欺詐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作虛假陳述的最高可被罰款十五萬元及判監禁十四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若假結婚的缺口一開,不同國籍的人士可能依賴此等勾當來港,促請入境處加大力度打擊,提議以「放蛇」形式從源頭瓦解不法集團。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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