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賭債4萬
被告林群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中一時成績理想,但結交男友後成績一落千丈,中二與男友分手後又結識了三名女損友,並受影響沉迷賭博,因此欠下四萬元賭債。被告在今年七月廿一至廿八日內四度偷金飾,首三次所偷已足夠還債,第四次偷取十萬元的金飾則在變賣後,與現任男友花費。
律師呈上被告的求情信表示已知錯,兄長亦已替她償還所有欠款,而事主亦撰信表示已原諒被告。但律師透露感化官認為被告悔意有限,因她仍處處袒護男友。裁判官判刑時稱,對被告是否深切反省存疑,並認為被告的家長監管薄弱,但因被告年輕,故給予機會重回正軌。
案件編號:KCCC 316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