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頭圍劏房蔑視清拆令

今年六月中釀成四屍五命的馬頭圍道劏房大火,屋宇署在慘劇後向大廈發出最少十二張清拆令,限令業主要於今日內完成清拆單位內違規建築,但本報記者昨巡視現場,發現大部分業主對無視清拆令,至少六個單位至今未有完成清拆,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炮轟屋宇署軟弱兼冇做嘢,「發生咗咁嚴重嘅大火,無理由仲畀兩個月時間去拆違規建築!」促屋署嚴厲執法。

馬頭圍道四屍五命大火揭發大廈的劏房問題嚴重,部分逃生通道被封,導致走火困難,屋宇署事發後至少發出十二張清拆令,涉及八個單位及地下位置,要求業主須於上月卅日內清拆,今日完成工程。

14單位6個依舊

不過,部分涉事業主對清拆令置若罔聞,本報記者昨日到馬頭圍道一百一十一號及一百一十三號視察,發現全幢七層共十四個單位,至少有六個單位的前梯仍被開鑿通口或加建門口,完全未展開復原。

其中位於一百一十三號七字樓的單位,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指單位已被「釘契」,指該單位在前逃生梯圍牆開鑿通口及加建牆身及門,並阻塞通往後逃生樓梯的通道,因而違反建築物條例,記者到場視察時發現,該單位仍設有兩道前門,兩門均裝有鐵閘,並有被火燒過的痕迹,仍乎仍未展開復原工程的「原封不動」。

另一位於一百一十一號六字樓的單位亦被屋宇署指因前逃生樓梯圍牆開鑿通口而被「釘契」,記者巡視時發現,至昨日該前梯仍有分別設有鐵閘門及通道通往其他「劏房」單位,被指違規的位置「繼續違規」未復原。

不過,部分單位則有裝修師傅「臨急抱佛腳」趕工,位於五字樓一個單位,裝修工圍封其中一個通口,估計可於今日前完成,而另一個位於三字樓的「劏房」單位內則有清潔工在內清理。

屋宇署指不評論個別事件,重申清拆令期限屆滿後,若業主未有遵從,該署會考慮採檢控行動,亦會視乎情況安排承建商清拆違規建築,再向業主收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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