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人林鳳開一家申請綜援及傷殘津貼,但漏報戶口的八十一萬元存款,被指詐騙綜援金三十三萬元,前日詐騙罪成獲輕判入獄十八個月,緩刑三年。聆訊期間,法官不滿社署當日甫開始調查個案,已即時停止向被告一家發放綜援和傷殘津貼,痛斥當局令她一家「斷糧」十多個月後,再重新發放傷殘津貼,做法涼薄「佢全家餓死後,畀番個牌坊呀﹖」雖然,控方曾指是林想自食其力而主動放棄援助,但法官仍質疑是被告主動放棄,還是社署建議。
張建宗昨重申,是林鳳開向社署表達暫時毋須申領援助,是主動放棄,及後當局發現其小朋友有殘疾方面的需要,即再依手續發放津貼。他指,一般情況下在法庭未有裁決前,當局是不會取消發放援助,但今次是特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