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司機不小心駕駛 痛失女友

【本報訊】中年男司機於去年八月五日,在紅色暴雨警告下,被指在公主道高速超越前車,令其私家車打橫衝入對面行車線,再遭另一輛私家車攔腰撞倒,連累車上的四十歲女友慘死。案件在區院經過審訊後,裁定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但是改判他不小心駕駛則罪成。法官指出,痛失女友已是對被告極大的懲罰,遂輕判他罰款三千元及毋須停牌。

輕罰三千 毋須坐監

辯方求情稱,五十一歲被告陸耀光的家族從事紡織生意,他原本也有參與,但因坐骨神經痛而於九九年已退休。

被告與前妻育有三名女兒,一九九三年與妻子分居後,便與死者周麗霞同居,把周視為妻子,被告的女兒也當周是家人。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未有受酒精或藥物影響,失去死者已是極大的懲罰,故毋須判監,而被告不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也不用頒下停牌命令。

案件編號:DCCC 16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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