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色魔案 被告稱被屈

【本報訊】警方日前拘捕一名居住彩虹邨的廚房學徒,懷疑他與連串在邨內發生的非禮案有關,被告昨被解上觀塘法院就一項非禮罪名應訊,控方稱今日將安排四名女事主進行認人手續,要求將被告繼續還押警方看管。辯方申請保釋時則指被告是在警方威逼下招認,更懷疑警方是根據一名「醉酒佬」的線報拘控他。裁判官最終准被告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今年九月廿九日再訊。

廿一歲被告王偉成身材矮小瘦弱,被控於今年三月十四日,在黃大仙彩虹邨金漢樓五字樓梯間,非禮廿五歲女子A,暫時毋須答辯。

涉多宗非禮 指醉酒佬誣告

控方昨指被告疑牽涉另外三宗在邨內發生、犯案手法類同的非禮案,據悉各事主均是遭人從後熊抱揸胸非禮,而警方將於今日安排涉案四名女事主認人,被告警誡下承認干犯本案,因此要求繼續還押被告。

辯方則指被告有穩定工作及女友,與家人同住彩虹邨近廿年從無犯事,對於警方指是根據線報拘捕被告,被告憶起今年四月在住所附近曾遭一名「醉酒佬」拳打腳踢,誣告被告非禮他女友,當時被告有報警及要求驗傷,令人質疑所謂的線報來自此「醉酒佬」。

辯方又指被告在三次會面紀錄中均沒有向警方作出任何招認,至第四次時警方派出一名較高級的警員與被告會面,對方恐嚇被告若不合作後果嚴重,被告無奈地招認。

案件編號:KTCC 445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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