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使用天水圍游泳池的劉小姐指出,泳池更衣室原禁止八歲以上小童進入異性更衣室,但經常發現疑似大於八歲的男童進入女性更衣室,要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正視問題,向違規人士發出警告。
康文署指泳池更衣室入口已張貼「任何八歲以上或身高超過一米三五的人士,均不得進入異性更衣室或在內逗留」告示,泳池職員及護衞員若發現有任何人士違規會要求其離開及建議改用家庭更衣室。紀錄顯示泳池今年四月開放至今,曾有一宗違規個案,泳池職員已即時向有關人士作勸喻。
元朗區議員周永勤認為,倘康文署已接獲一宗正式違規個案,更應該認真處理問題,「如果有一個(細路)入咗去,第二個就會好易跟住,康文署職員應該要睇緊啲!」周建議加派職員在更衣室前駐守,避免問題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