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品要收錢影音店涉劏客

繼消費者委員會點名譴責兩間旺區影音以不良銷售手法誤導旅客後,再有內地旅客投訴被尖沙咀一間影音店以餌誘及誤導方式,以高於市價七成半向她推售相機套裝,並將原本指為贈品的四件配件全部收費。當事人昨往店舖追討,要求全數退款不果,驚動海關派員到場。涉事影音店否認指控,並稱願意讓步賠償只為息事寧人,以免阻礙做生意。

消委會本月九日點名譴責兩間影音店銷售手法不良,東莞訪港旅客李小姐碰巧於同日光顧尖沙咀海防道另一家影音店購買手機,期間亦被游說購買攝錄器材。當時她向店員表示要購買最新型號的「佳能」單鏡反光相機,店員遂向她推介「EOS KISS X50」相機連鏡頭套裝,索價八千七百元,並會向她送贈記憶卡、廣角鏡、濾光鏡及相機帶等配件。

查閱發票始知受騙

李小姐稱,她正在考慮之際,店員不斷以夠鐘關門為由,游說及催促她刷卡付款。她指付款過程中店員刻意用手遮掩部分發票內容,當她離開後,詳細查閱發票始知贈品全部被收費,而且標出高昂價格,而主要的相機套裝價錢則只需四千三百元。李欲折返查詢,但店舖已關門。

李小姐回內地後,曾向專業人士請教及參考網上產品價格資料,發現該套相機並非她要求的新型號,亦非「行貨」,她指內地市面對等型號的「EOS 1100D鏡頭套裝」行貨機,每套售價亦不需五千港元。

她不忿被騙向消委會投訴,但見多日無進展,遂於昨日攜同貨品到涉事店舖自行追討。期間她向店員要求全數退款被拒,忍不住在店內指罵,但店舖經理說:「依家係咪用支槍指住你買,我哋無呃你,賺你嗰二千蚊,我哋都要做生意㗎!」店方其後願意賠償一支價值二千元的鏡頭,或退回三千多元廣角鏡的費用以平息事件,但都被李拒絕。

海關答允展開調查

李小姐堅持全數退款,在店內與職員爭持近兩小時,最後經本報轉介,海關亦派員到場了解,再邀請李小姐回消費者保障科錄口供協助調查。李小姐事後引述海關人員稱,該部門會就其個案展開調查,以確定涉事影音店是否涉違規,但追討問題則需尋求消委會協助。

被投訴的影音店職員冼先生否認指控,他聲稱該店將相機連一系列配件以套裝發售,並無說過該等配件屬贈品,而且推銷時已清楚向客人說明相機屬日本版貨品。至於公司願意向李小姐送贈鏡頭作賠償,亦只為息事寧人,並非承認欺騙顧客。海關強調會定期派員巡查,特別是購物熱點及旅客旺區的店舖,並會調派「快速行動部隊」處理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緊急投訴。

記者潘家寶、陳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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