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北角劈友 中年刀手入獄

【本報訊】中年漢去年十月二日糾黨在北角街頭持刀伏擊前來談判的兩名男子,令其中一人留下十厘米傷口,中年漢其後偷渡回內地,在深圳后海灣被公安拘捕,遣送返港受審。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有意圖傷人及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昨在區院被判入獄四年半。

法官判刑時指,有二十九個案底的四十二歲被告蔡振裕,有計劃伏擊傷者,其中一名事主洪旭孟收到被告的電話後與同伴在未有帶武器下,前往談判。

但是,被告一方根本未有意願談判,甫見面便出手傷人,並使用鋒利、可致命的武器,法庭是絕不會容忍肆意使用暴力。

案件編號:DCCC 67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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