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桌球裁判資格兼曾留學加拿大的無業男子,尾隨十三歲男童回家,以二百元引誘對方讓他拍攝小便照,遭拒絕後,男子揸男童下體非禮,並要求男童外出及欲拍攝男童下體,男童報警,警方事後在被告電腦中搜出兒童色情物品,男子承認一項非禮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月廿六日判刑,以待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
廿八歲被告徐啟浩,控罪指他於去年九月廿六日在黃大仙環鳳街非禮男童X,及在去年十月六日在被告位於麗晶花園的家中電腦發現十二個兒童色情錄像檔案。
控方稱,警方在被告家中亦發現九十六張照片及七段影片疑與兒童色情有關,程度由一至四級的男、女童照片,但只有部分顯露性器官。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曾在加拿大升學三年,成績欠佳,回港後曾任桌球室侍應,後對桌球感興趣,考獲桌球裁判資格。他父母在求情信中表示感震驚,一直不知被告有這方面問題。被告也稱後悔及羞恥,願意接受治療。
案件編號:DCCC 65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