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的大狀律師不止一次濫用司法程序為害港人。一九九九年他們利用司法覆核製造「居港權案」,引發了可能釀成一百六十多萬內地移民湧港的嚴重危機。在香港面臨「陸沉」的緊急關頭,特區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有關條文,化解了香港迫在眉睫的人口危機。公民黨的一些大狀律師卻發起「黑衣遊行」,抗議人大釋法。
而這次訟棍黨成員助外傭爭居港權,港府預計有十二萬外傭符合連續居港滿七年的條件,若外傭一方勝訴,勢必對香港各項福利、教育、醫療、公屋甚至人口政策帶來巨大衝擊。據分析,一旦數十萬外傭和家屬來港,中長期而言,最壞結果是政府首次需增加一千三百八十二億元公共開支,其中每年經常性開支約增加二百三十七億元,失業率將推高至百分之十。
實際上,此案衝擊還包括:香港的外傭人數達二十九萬,案例可能有追溯力和延後力,合資格的人數難以估計。外傭一旦取得居港權,有資格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居住在外地的配偶和子女來港定居,將為香港帶來嚴重的人口危機;外傭若取得居港權將受到最低工資條例保障,身為僱主的港人負擔將大幅增加;外傭如取得居港權有資格申請社會福利,部分外傭可能選擇不工作而申請綜援,綜援網可能爆破;外傭以女性為主,假如取得居港權,令本港男女比例失衡問題更加嚴重,女性擇偶將更加困難。
由此足證,訟棍黨真是倒港人米!